第十二課‧十二因緣 —— 離苦的根據
第十二課‧十二因緣 —— 離苦的根據
1. 課文內容 (Last updated: 2004/08/09)
第十二課‧十二因緣 —— 離苦的根據
眾生有無明煩惱,就會造業;有了業,就招感生死輪迴的苦惱。佛陀藉業感緣起,解說生死輪迴的現象。佛陀亦指出,當無明煩惱盡,業力的牽引解除,生死苦亦隨之而滅盡。苦從緣生,亦從緣滅,佛陀以緣起法為依據,把"苦"和"苦滅"[註1] 以十二因緣的"流轉"與"還滅"的道理加以解說。
十二因緣各支的含意
十二因緣又名十二有支,是構成眾生生死流轉的十二種因素。佛陀藉著這十二因緣來解說生死流轉的成因和解脫生死束縛的依據。
(一) 無明 :即蒙昧、愚迷,沒有正覺和智慧光明的意思。是指眾生對因果業報、緣起、四聖諦等真理未能覺知的蒙昧狀態。
(二) 行 :是指由渴愛和煩惱相應的思維而發動的"身"、"口"、"意"業行。有了業行,就自然產生輪轉生死的業力。行亦可分為善、惡和無記三種性質。
(三) 識 [註2] :有明瞭、認識和分別的意思,是心對境象認知和執持的功能。
(五) 六入 :即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的六根。與六境合為十二處 [註5],乃心識憑藉而生起之處,故又名"六入處"。
(六) 觸 :即根(六根)、境(六境)、識(六識)三者和合、接觸而生起的覺知。
(七) 受 :從接觸而生起的感受,可分為"苦受"、"樂受"和不苦不樂的"捨受"。
(八) 愛 :愛乃心對外境生起染著不捨的依戀和執著。
(九) 取 :從愛而生起的行為。愛之越切,執取越強,以致對所愛生起渴求而不辭勞倦的執持和索取。
(十) 有 :即存在、生存之意。有愛取,就會造業;有了業,就引生未來的存在。"有"在此亦指"三有",即三種存在的狀態 —— 欲界、色界和無色界 [註6]。
(十一)生 :當業的因緣成熟,就會有新的生命出現,故名為生。生亦有活躍、演變、不斷成長和老化的含義。
(十二)老死 :有了"生",就自然有老、病、死和憂悲苦惱隨 之而來。這是一期生命邁向壞滅的過程。
十二因緣的流轉與還滅
流轉
佛陀為菩薩時,在菩提樹下思索:"按照什麼法則和道理而有老死?在什麼因緣條件下才有老死出現呢?"因而證悟緣起法。佛陀見到因為有"生",所以有"老死"。但"生"又從何來?佛陀又見到由於有"有",所以有"生"。而"有"亦是緣於有"取"而有。"取"從"愛"而生,"愛"因"受"而有,"受"因 "觸"而有感,"觸"緣於"六入"而生,"六入"緣於"名色"而有,"名色"緣"識"的執持而得生長,而"識"以"行"為因,"行"亦因"無明"而有。
就是這樣,佛陀從觀察生死的十二因緣而悟到:"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"的緣起法理 —— 以"無明"為緣而有"行",緣"行"有"識",緣"識"有"名色",緣"名色"有"六入","六入"緣"觸","觸"緣"受","受"緣"愛","愛"緣"取","取"緣"有","有"緣"生",而緣"生"故有"老死"。
如果以"惑、業、苦"來解說十二因緣,則能見到由惑(即無明)而引生的業(即行),是會招感苦果的(識、名色、六入、觸、受)。而從苦果又會有新的無明煩惱(愛、取)、新的業行(有)和苦果(生、老死)。如是惑、業、苦輾轉孳生,令生死流轉無了期。以上的解說亦等同於四聖諦中的苦集二諦因果相生的關係。
三世兩重因果
十二因緣亦可以分為三世兩重因果來解說:過去世的因緣(無明、行),生現在的果(識、名色、六入、觸、受);而現在的因(愛、取、有),生未來的果(生、老死)。
還滅
佛陀證悟流轉的十二因緣後復思索:"滅除什麼才能息滅憂悲老死?"就這樣,佛陀見"無明"滅則"行"滅,"行"滅則"識"滅,"識"滅則"名色"滅,"名色"滅則"六入"滅,"六入"滅則"觸"滅,"觸"滅則"受"滅,"受"滅則"愛"滅,"愛"滅則"取"滅,"取"滅則"有"滅,"有"滅則"生"滅, "生"滅則"憂悲老死"滅。就是這樣,佛陀亦從還滅的十二因緣悟到"此無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"的緣起法。
從以上的解說,可見流轉是因緣,還滅也是因緣。只要無明滅,憂悲老死亦隨之而息滅。若以四聖諦來解說還滅的十二因緣,也就是滅諦和道諦的演繹。聖者從流轉的十二因緣明白了生死苦的成因,繼而依還滅的因緣來修道,破無明,而得證涅槃的大解脫。
省思
佛陀以流轉的十二因緣為眾生解說生命和憂悲老死的成因,亦以還滅的十二因緣闡釋解脫的依據。流轉與還滅,佛陀俱以緣起法一以貫之。
若我們能如實了解"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"的流轉因緣,就會見到如果因緣具足,事物就會出現,所以不能說世間的一切是"虛無"。同樣地,若我們能了解 "此無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"的還滅因緣道理,亦不會執世間是"實有",因為一切事物都是緣聚而生,緣散而滅。只要因緣改變,一切都會隨之而變。
註解
1. 苦滅:苦的息滅。在本課則稱之為"還滅",亦即四聖諦之"滅諦"。廣義的"苦滅"一詞亦包含了滅苦的道理,即"道諦"。[back]
2. 識:見註3。[back]
3. 名色:猶如蘆葦互相依附而得以豎立,識、名、色三者和合,觸受便生起。[back]
4. 心識所緣的六境:六種被心識所認識的對象,包括了色境 —— 視覺對象,聲境 —— 聽覺對象,香境 —— 嗅覺對象,味境 —— 味覺對象,觸境 —— 觸覺對象,及法境 —— 覺知對象。[back]
5. 十二處:請參閱第十三課〈五蘊無我 —— 生命的本質〉。[back]
6. 欲界、色界和無色界:三界的分別,主要是在物質和精神現象的不同。欲界的眾生,是有食欲、情欲及色身。色界的眾生,沒有食欲及情欲,仍有色身。無色界的眾生,沒有男女情欲和色身,純以禪定的不同為其境界。[back]
練習
(一) 你對你自己生命中的十二因緣哪一支最有認識?請略述。
(二) 略述十二因緣與四聖諦的關係。
(三) 略述十二因緣與惑、業、苦的關係。
(四) 試以現實生活例子,解說十二因緣流轉的運作和所產生的束縛。
(五) 你能否提出一個方法,讓你以上例子中的主角解除束縛?
(六) 有人認為一念中具足十二因緣,你認同嗎?
(七) 依據緣起法,為什麼不能說世間事物是虛無?為什麼不能說世間事物是實有?
課外閱讀
‧ 韓清淨:《緣起三經科釋》(中國佛教文化)
‧ 趙樸初:《佛教常識答問》(上海辭書)
‧ 潘宗光:《十二因緣》〔VCD光碟〕(佛教慈慧發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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